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关于开展品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19:10: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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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广大企业对品牌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前期,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省品促会”)经广泛调研,系统地规划开发了以品牌政策、品牌标准、品牌价值、品牌舆情、品牌传播等内容为基础的品牌人才培训课程。应广大企业的诉求,省品促会拟于2月份面向全省有关企业开展品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本次培训课程设置旨在提升学员品牌战略的执行能力和品牌管理能力。通过品牌政策解读、品牌管理体系的构建、卓越绩效模式的导入及运用、品牌传播的途径与价值提升的方法、舆情监测应对与处置等相关内容的系统培训,使学员建立完善的品牌专业知识结构,为企业品牌建设、品牌管理、品牌价值提升等提供高层次、专业化的人才保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2月26-27日(共计2天)

(二)培训地点:济南大学东校区经管楼308(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3-1号)

二、培训对象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品牌与质量工作的高管和从事品牌与质量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全省各地、市、区、县品牌主管部门行政和业务人员均可参加。

三、培训内容

围绕品牌政策、品牌管理、品牌价值、品牌传播、舆情应对与处置等方面内容进行授课。同时,为了满足企业申请质量奖的需求,本次培训还包括卓越绩效标准以及相关内容。

四、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人员可自愿参加考核。省品促会将按照《品牌管理专业人员 要求》、《品牌管理专业人员 评价》团体标准的要求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向考核合格者颁发品牌官和品牌经理证书。

五、培训费用及付费方式

(一)培训费

1.培训费1200元/人(包括师资费、资料费等),同一单位参加3人(含)以上,减免1人培训费。

2.省品促会会员单位1000元/人。

3.经其他行业协会推荐,培训费享受会员单位同等标准(需在报名回执备注推荐单位)。

4.各地、市、县、区行政部门品牌管理相关人员免费参加培训。

(二)付费方式

培训费请于2月24日17:00前汇缴至指定账号,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培训费。

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济南市中玉函支行

银行账号:37050161635900000086

六、其他事项

1.请参训学员于2023年2月24日17:00前将报名回执发至指定邮箱。

2.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联系人:吕秀丽 18505415205 0531-66666602

邮  箱:sdcbd2019@163.com

附  件:1.培训课程与日程安排

          2.报名回执表

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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