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品促会[2019]14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知名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要求,推动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推进我省品牌高端化进程,构造我省特色鲜明的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国内外高端知名品牌。结合我省品牌建设需求和品牌工作实际情况,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成立山东知名品牌认定委员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东知名品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为保证山东知名品牌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信力,山东知名品牌认定工作由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相关行业协会,成立山东知名品牌认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二、认定范围
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在全省范围内认定一批国内外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具有代表性的山东知名品牌(产品)和山东知名品牌(服务)。
三、认定标准
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内外品牌发展理论、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认定评审工作需求,制定《山东知名品牌认定规范》团体标准,依此开展认定工作。
四、认定基本条件
(一)山东知名品牌(产品)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产品有自主注册商标;
2.申报产品连续生产3年以上;
3.产品质量稳定,近3年无市级及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4.产品执行标准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5.产品生产技术、工艺行业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6.申报产品具有较高品牌优势,社会美誉度较高,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
7.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
8.企业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山东知名品牌(服务)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3年以上;
2.具有创新性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适应社会服务需求;
3.申报服务项目执行标准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4.服务质量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
5.企业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能有效控制服务质量并持续改进;
6.顾客满意度、社会美誉度较高,在同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
7.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
8.企业及其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可选择直接申报,也可通过相关行业协会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认定过程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信用核查。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等社会信用大数据平台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核查。
(三)材料评审。依据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同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采集、核查和评价。
(四)认定委员会审议。认定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审情况,结合企业信用整体情况,审议并通过山东知名品牌候选名单。
(五)公示。将审议通过的公示名单在网站、省内主要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宣传发布。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相关行业协会,通过权威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结果并进行宣传报道。
六、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信息,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至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七、联系方式
1、电话:15254110343、15764138773
2、邮箱:sunchen@sdis.cn
3、联系人:雷胜男、孙辰
4、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俱乐部一楼1019室
5、邮编:250000
附件1 2019年度山东知名品牌(产品)申报表
附件2 2019年度山东知名品牌(服务)申报表
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