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关于开展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11:07:3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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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品促会〔2019〕24号


关于开展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全面落实《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和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实现品牌高端提价值,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申报和主动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开展我省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对象

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老字号品牌、旅游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区域品牌。其中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要面向具有产业优势、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包括:农业、纺织服装、机械设备制造、能源化工、轻工、电子电气、电梯、食品加工制造、医养健康、建材建筑装饰、冶金钢铁、汽车及配件制造、印刷造纸、餐饮业、金融业、信息产业、商业零售等行业;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等。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历史悠久的中华老字号和山东老字号企业。旅游区域品牌面向旅游目的地。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面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申报条件

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的某一类产品为主体的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

自主创新品牌应在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且成长很快,侧重于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的中小企业。

老字号品牌应是国家商务部评定的中华老字号和省商务厅评定的山东老字号。

旅游区域品牌应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应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根据企业、区域填报的数据信息,择优推荐相关企业、区域申报材料至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

按照自愿参与、不收费的原则,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域参加评价工作。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依据GB/T 29187-2012/ISO 10668:2010《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ISO/DIS 20671《品牌评价 基础和原则》、GB/T 29187-2012《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等国家标准,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系列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品牌评价相关标准。评价结果拟于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期间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

(二)参评单位根据自身的优势,按照要求填写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要保证各项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参评企业可选择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企业、老字号品牌等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三)各申报单位登录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官方网站(http://www.sdcbd.org.cn/),点击“品牌价值申报”进入网络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推荐使用浏览器:谷歌、edge、IE11)

(四)网络填报完成之后,下载填报完成的数据信息表 打印,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各申报单位无需报送电子版,只需报送一套纸质材料即可。

(五)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洁 雷胜男  孙辰

电 话: 0531-82679119  15169176208

0531-66666627  0531-66666602

传 真:0531-66666602

邮 箱: sdcbd2019@126.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俱乐部1019室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邮 编:250000




                                    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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